檢方先查出,扁由總統府搬走一○二箱機密公文,唯獨與李登輝有關的奉天專案孳息統計表、新瑞都案、國安密帳「鞏案」等機密資料,扁均不假手他人,在卸任前親自以公事包從總統府帶至寶徠住處。
特偵組在扁住處與扁辦都搜到新瑞都案與鞏案的資料,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更證稱,局長任內依扁指示針對李登輝相關案件,提供劉泰英及李前總統隨扈陳國勝調查筆錄、移送書,且扁都「要求看最原始的調查筆錄。」
扁應訊也坦承這些是例行的情資報告,可能涉及到李前總統,所以為避免李前總統誤會他,所以才把資料保存著,並指奉天專案孳息一覽表是蔡局長(蔡朝明)給他的,應該是他自己帶回寶徠,因為這種文件他是隨身攜帶。
特偵組據此認為,扁把侵占的公文內容透過媒體公諸於世,藉此轉移輿論焦點,其目的絕非僅是撰寫回憶錄,更有蒐集政治人物不利事證及應付自身弊案的訴訟攻防考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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